既成道路?
- 發佈日期:2015-09-30
-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
- 類 別:相關問答
- 詳細內容:
- 定義:
1. 此道路已通行二十年之久。(私有巷道供人通行20年之證明可向當地公所申請)
2. 供不特定人通行此道路。
3. 道路地主並無阻止通行。
如何申請徵收:1. 私有計畫道路土地徵收係由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辦理。
2. 本市目前尚無辦理徵收之計畫期程,惟現有下列幾種取得方式可參考辦理:(1)本府城鄉局辦理「都市計畫容積移轉獎勵」以捐贈公共設施保留地之道路用地而增加建築基地容積方式辦理。
(2)本府城鄉局辦理之「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」方式,如道路屬公共設施保留地可以上開方式辦理。
聯絡方式:蘇先生(分機4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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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4-09-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