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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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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與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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都市計畫外現有巷道認定?
  • 發佈日期:2015-09-30
  •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
  • 類  別:相關問答
  • 詳細內容:
  • 檢附文件:

    1. 土地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各1份。
    2. 公所出具現有巷道通行時間(即通行二十年)函件(逕向公所辦理)。
    3. 航測圖第三版及現況版,供研判現有巷道通行時間
    (逕向農林航空測量所: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洽購)。
    4. 現況圖(實測位置、標示道路寬度及基地與道路相關設施之界線關係位置,需經技師或建築師簽證完妥)、地籍位置圖、申請之土地與籍圖及現有巷道之套繪圖及照片(按比率繪製圖面)。

    5. 繳納勘查費(申請人於收到會勘通知後,逕向相關之地政事務所辦理)。
    6. 若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須檢附委託書或同意書。


    聯絡方式:先生(分機43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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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:373 人 更新日期:2022-11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