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計畫外現有巷道認定?
- 發佈日期:2015-09-30
- 發佈單位: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
- 類 別:相關問答
- 詳細內容:
檢附文件:
1. 土地地籍圖謄本及土地登記簿謄本各1份。
2. 公所出具現有巷道通行時間(即通行二十年)函件(逕向公所辦理)。
3. 航測圖第三版及現況版,供研判現有巷道通行時間
(逕向農林航空測量所: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2段100號洽購)。
4. 現況圖(實測位置、標示道路寬度及基地與道路相關設施之界線關係位置,需經技師或建築師簽證完妥)、地籍位置圖、申請之土地與籍圖及現有巷道之套繪圖及照片(按比率繪製圖面)。
5. 繳納勘查費(申請人於收到會勘通知後,逕向相關之地政事務所辦理)。
6. 若非土地所有權人申請須檢附委託書或同意書。
聯絡方式:蘇先生(分機4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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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2022-11-04